为更好地服务会员,进一步提升本会凝聚力,对积极履行会员义务的会员单位,提供如下服务:
1、搭建校企合作平台,提供成果转化、技术咨询、 高校毕业生就业与企业人才需求对接等服务;
2、优先得到本行业相关政策法规、行业资讯等信息咨询服务;
3、优先承办本会的各类学术活动;
4、在本会活动中优先展示学术及教育教学创新成果;
5、免费参加专委会组织的会员专属交流、座谈活动;
6、优惠参加本会举办的学术年会、高端论坛、研讨会、交流考察、学科教学观摩等学术活动;
7、具备申报、参与专委会课题研究和申报实验校、实验区、实践基地的资格;
8、共享教育专家资源、学术刊物及教育教学成果;
9、在专委会官网、公众号等对外宣传媒介上免费发布单位新闻稿;
10、获得向国家相关部门示范项目、试点企业的推荐资格;
11、优先参加本会与各地区组织的“设计创新,驱动产业升级工程”项目,推进产学研、行业与地区之间的对接与合作;
12、单位会员可提名一名单位负责人作为专委会理事候选人,拥有理事会表决权。
本服务标准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本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