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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师范大学:《论高师音乐教育的困境和出路》

来源:国艺展组委会    关键字:山东师范大学:《论高师音乐教育的困境和出路》    日期:2023-07-12    点击:2871
来源:国艺展组委会    日期:2023-07-12    点击:2871

作者简介

         论文《论高师音乐教育的困境和出路》发表于CSSCI期刊《教育科学》,并获山东省教育厅优秀成果二等奖。
         张炫,教授,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西方音乐学会会员,山东省音乐家协会会员。教授课程:西方音乐史、中外音乐通史、交响乐发展史、中外交响名作赏析主要获奖与科研情况:曾获山东师范大学“青年教学能手”、山东师范大学优秀教学奖、山东高等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人文社科类)二等奖,山东省高校教师多媒体教育软件竞赛二等奖,山东省高校音乐舞蹈专业师生基本功比赛二等奖,山东省文化艺术科学优秀成果奖等。近年来在《教育科学》、《音乐创作》等核心期刊发表音乐类专业论文十余篇。主持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等省(部)级课题三项,厅级课题四项,校级教学改革立项一项等。


〔摘    要〕作为培养音乐教育工作者的社会艺术活动,高师音乐教育具有师范性、人文性、基础性和审美性的特质。在高等教育飞速发展的当今社会,高师音乐教育必须与时俱进,在适应并服务社会的进程中不断提升自我发展水准。然而,当前高师音乐教育中存在培养目标偏执、教育理念滞后、课程设置失衡、教育方式单一以及师资力量薄弱等流弊,致使教学质量大幅度滑坡,难以适应社会对高师音乐教育的诉求。要扭转与摆脱这种困境,需精准定位教育目标,倡导并培育全面性、综合性与发展性的音乐师资;摒弃陈旧教育理念,彰显音乐教学的人本价值取向;优化课程结构,构建整合的音乐教材体系;探索多元、多样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音乐学习的兴趣和探究愿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专业化发展水平。

〔关 词〕高师;音乐教育;教育困境;策略探寻

 

 

20世纪90年代高校扩招政策的颁布及实施以来,我国高等教育的数量与规模一直凯歌高奏,有力地深化了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与此同时,生源数量的激增使得各高校在专业培养目标定位、课程设置、师资培养以及教学质量等方面身陷困境,暴露出诸多问题与弊端,这在高师音乐教育中的表现尤甚。理性把握高师音乐教育的基本特质,深入探寻桎梏高师音乐教育发展的障碍因素,积极寻求摆脱困境的突破性措施,是新时期高师音乐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之维。

一、高师音乐教育的定位

深入探析和准确把握高师音乐教育的定位,既可引导高师音乐教育沿着正确的轨道行进,也可为整个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良鉴。

(一)师范性

师范性是高师音乐教育的核心特征,是高师音乐教育专业与其他高校音乐院系在学科定位上的根本区别。高师音乐教育肩负着为社会培养合格音乐教育工作者的职责与任务,而“师范性”是培养高素质的师资队伍的基本保障与发展趋向。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将高师音乐教育定格在“师”上,把“师范性”作为高师音乐教育的首要特征。这意味着,高师音乐教育不仅促进学生音乐知识结构的完善,而且尤为重要的是培养学生从教的音乐文化素养、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这就要求学生在了解音乐基本原理、掌握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的前提下,遵循音乐教育的规律和特点,以现代教学理念为指导,获得基本的教学经验与技巧,能够有效地驾驭教育教学过程,推进教育教学活动的良性循环。为了实现这一使命,高师音乐教育必须充分发挥师范性的特点,在实践中追求师范性,凸显师范性,将师范性贯穿于教育工作的各个层面与各个环节。

(二)人文性

音乐文化是人类精神文化的重要范畴,蕴含着丰富的人文价值与人文意蕴。高师音乐教育是传承和弘扬音乐文化的重要艺术活动,因而具有鲜明的人文特色。高师音乐教育的人文性是高师音乐教育师范性的拓展和延伸。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忠于职守、敬业乐群、教书育人、服务社会是教师的职业操守和基本担当。作为接受音乐教育的一名师范生,毕业后要走上音乐教师工作岗位,履行音乐教师的神圣职责。在培养规格上,为了使师范生将来更好地胜任教育工作,成为德艺双馨的音乐师资,在职前培养其良好的师德就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培养和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就成为高师音乐教育的重要内容。“高师音乐专业教育与人文教育并重是时代发展对高师音乐教育的必然要求。高师音乐专业人文素质教育不仅仅是让学生获取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更重要的是通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提升,提高文化品位、促进个性发展、陶冶人格,从而促进人的和谐发展。”[1]

(三)基础性

埋墙基为基,立柱墩为础。根基牢固,才能建成稳固的高楼大厦。高师院校要为社会输送优秀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先打好基础,构筑师资队伍大厦的地基。重视基础,夯实基石是高师音乐教育的基本特征。一方面,要培养学生基础的音乐知识素养和技能素养,为终身教育奠定良好的基础。诚如教育部颁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所指出,要使学生系统掌握从事学校音乐教育所必备的音乐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能够胜任学校音乐课堂教学、指导课外艺术活动、参与校园文化环境建设,并为终身学习打下坚实基础。[2]另一方面,要引导学生掌握音乐教育的基本方法,学会学习,掌握获取、传递音乐基础知识和训练基本技能技巧的手段,形成音乐教育的基本态度和价值观念。

(四)审美性

音乐教育就是美感教育,是实施美育的重要渠道和手段。倘若缺失审美因素,等于窒息了高师音乐教育的生机与活力。因而,高师音乐教育要通过音乐表演、音乐欣赏以及音乐创作等活动形式,展示音乐文化的精髓,探寻音乐教育的欣赏价值和审美意义,以情动人,以美感人,切实担当起审美育人的重任。为此,在高师音乐教学中,教师要确立审美的眼光和态度,强化音乐教学的审美属性,帮助学生树立高尚的审美理想,挖掘学生的审美潜能,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激发学生深邃的审美情趣,陶冶学生的审美情操,与学生一道,通过“吹、拉、弹、唱”的互动形式,将音乐教学视作怡情冶性的快乐之旅,尽情体验和共享音区、音色、节奏、旋律、调式、和声、力度等音乐元素所带来的审美愉悦,在欣赏美、发现美和创造美的过程中获得音乐艺术美的感染、启迪和熏陶。

二、目前高师音乐教育面临的困境

由于历史传统以及现实因素,当前高师音乐教育中存在诸多弊病与不足,已成为桎梏高师音乐教育持续发展的障碍因素,理应引发我们的高度重视和警惕。

(一)培养目标偏执

培养目标的针对性差、含糊不清乃至偏执,是当前高师音乐教育中存在的最主要的问题。诚如前述,高师音乐教育的师范性特征决定了其所培养的目标是音乐教育工作者,更准确地讲,是为基础教育培养合格的音乐师资。然而,一些高师院校却混淆了高师音乐教育和专业音乐教育、社会音乐教育的区别,盲目地与专业音乐院校攀比,极力拔高音乐教育的专业性,一厢情愿地认为高师音乐教育的目标就是培养出类拔萃的歌手、演员、剧作家、舞蹈家等音乐专门人才,背离了高师音乐教育的目标旨归。“一些高师音教教师认为,只有培养出专业技能高的学生才是最重要的教学目的。于是所谓的‘高徒’便成了歌唱家、演奏家和作曲家,教育也因此蜕变为满足‘个人价值’、‘名利双收’的比赛,学生学习也是冲着成名成家而来,与教师达成‘不言自明’的心理默契。这种不关注音乐美育基本精神,只顾强调专业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培养,只会造成学生知识视野狭窄和对自己未来职业规划的模糊。”[3]与之不同的是,在培养目标上,尽管一些高师院校明文规定要为基础教育培养拥有全面音乐知识素养与教育教学能力的音乐教师,但在具体操作中贯彻不力,仍旧没有从“专、精、深”的泥潭中挣脱出来。

(二)教育理念滞后

高师音乐教育既是一种事实存在,也是一种价值存在。依据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价值是一个关系范畴,是主体需要与客体的属性的关系状态。任何音乐教育活动,均需要一定的价值理念作为导引和支配。教育理念兼具教育事实与教育价值的双重属性,在高师音乐教育活动中具有导向、激励、调节、反思与评价的功用。教育理念偏失,必然导致活动受阻,效果低微。因此,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就显得尤为重要而迫切。由于学生是音乐学习的主体,因而必须尊重学生的学习主体地位,培养学生的自主意识和进取精神,倡导以生为本的教育教学理念。然而,目前高师音乐教育中却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理念陈旧、思维滞后的不良情形,一个突出的表现是,不少教师唯恐学生听不懂、听不明白,因而在音乐教学中越俎代庖,以面面俱到的模式“不厌其烦地”唱起了“独角戏”,以“填鸭式”、“注入式”的形式独霸了课堂教学的话语权,用自己的声音淹没了整个课堂,在教育理念上沉溺于“时间奏就效率”、“汗水构造成功”的囹圄而不可自拔。此种做法,剥夺了学生的话语权和学习的主动权,禁锢了学生的审美需求和创造欲望,致使高师音乐教育的艺术魅力消失殆尽。

(三)课程设置失衡

课程是实现教育目标的基本途径。高师音乐教育培养目标的偏执,必然导致课程体系失衡。按照高师音乐教育的属性,在课程建设中应突出师范性和实践性的特色,然而,一些高师院校在音乐教育中却反其道而行之,弱化教育类课程和教育实践类课程在整个课程体系中的比重,片面加大音乐专业的课程类型,一厢情愿地与音乐学院的课程体系比拼、看齐。“由于定位模糊,缺乏优化的课程设置体系,课程设置零落,缺乏内在的逻辑也是不容忽视的现象。许多高等师范学校在课程设置上,音乐专业课程的比例几乎占到了所有课程的1/2。排在第二位的社科类课程中,政治理论课程占到了1/4,教育类课程只占课程总数的10.7%,而教育实践课程仅为4.3%[4]此外,在教学内容安排上,不少高师院校也以培养音乐专业人才的标准筛选教材,或是直接将专业音乐院系的教材作为课程内容,或是在此基础上进行简单的增删,过分地拔高音乐教学内容的理论性和抽象性。此种课程设置和内容安排,使得高师音乐教育失却了自身应有的特色,与高师音乐教育的要求相去甚远。

(四)教育方式单一

高师音乐教育是教师“教”和学生“学”的积极互动的过程。因此,作为实现教学目标的有效手段,高师音乐教育的方法也应囊括教师教的方法、学生学的方法以及师生互动的方法。然而,不少高师的音乐教师深受传统教育方式的影响,在教育方式上或是直接沿用教育学的体例,或是直接依附于专业音乐院系的教育手段之上,惯于以书本知识为中心,仅关注教师教条式的教的方法,强调学生的死记硬背和机械学习,与学生缺少沟通和协作。他们片面地以为,在音乐教学中让学生“动”起来,易扰乱课堂秩序,甚至导致“一盘散沙”,不利于教师系统讲解和分析音乐作品,无助于教育任务的完成,甚或弱化或低效已有的音乐教育成效。而实际上,“有时候,看上去‘乱’的音乐课堂,学生的积极性才会被调动,协作、创新精神才会得到体现;而井然有序的音乐课堂,看上去好象很规范,很符合师范学校的要求,实际上却容易压抑学生的思维和创新意识的形成和发展。因为,音乐有‘非具象性和非语义性’的特征,它决定了音乐‘长于抒情、拙于论理、难以状物’,‘看不见、摸不到,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特性”,[5]对于提升教育质量大有裨益。因此,这种单一的教学手段违背了教学方法多样化的时代要求,是导致音乐教学效果不佳的重要因素。

(五)师资力量薄弱

优良的师资队伍是高师音乐教育有效性的主体性因素。早在1200年前,唐代哲学家、思想家韩愈告诫我们,教师肩负着传道、授业、解惑的任务。随着历史演进以及高师音乐教育的飞速发展,当前社会对高师音乐教师的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挑战,不仅需要他们掌握过硬的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还需要具备较强的科研意识和水准,具有独立从事音乐科研的基本能力,以科研促进教学,以教学带动科研,形成科研和教学良性互动的格局。与高校其他教师相比,音乐教师的专业性和技能性显得更为突出。然而,由于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大、接受音乐教育人数的增多使得高师音乐教师供不应求,部分高校甚至“捉襟见肘”。于是乎,不少高校放宽了对音乐教师的要求,一些经验不足、业务能力较低的新手迅速加入到教学队伍中来,充当了“南郭先生”,以补师资不足的缺憾;此外,由于教学工作繁忙,不少音乐教师整天疲于课堂教学,难以挤出空余时间和充沛精力进行科学研究和发明创造,在一定程度上窒息了教师的科研意识,造成低水平重复,导致科研质量下降,弱化了科研成果向教学资源转化的力度。此外,还有“一部分教师为了保证搞科研、写论文的时间,在教学上马马虎虎,应付教学,对学生的学习漠不关心,把精力放在看书、写论文上,影响了教学质量。有的科研和论文即使出来了,也像空中楼阁,纸上谈兵,离教学实际越来越远。”[6]凡此种种,均表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刻不容缓!

三、高师音乐教育改革及其出路

面对压力和挑战,高师音乐教育必须深化改革,明确发展方向,不断强化和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在此,我们拟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一)精准定位教育目标,倡导并培育全面性、综合性与发展性的音乐师资

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是培养音乐教师的摇篮。这就决定了“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的学生,不以某一技能、技巧、理论、知识‘专’为目标,而是求其‘全’,需要全面发展;不以某一领域的‘深’为目标,而是追求‘正’,在教学过程中,要方法正、路子正,不仅为自身的深造打下扎实的基础,而且将来能够用正确的方法来指导学生学习;不以数量为追求目标,而是求其根本的质量”。[7]因而,高师音乐教育目标必须强化“厚基础、宽口径、复合型”的师范性特色,明确并坚定培养音乐师资的目标定位与质的规定性。为此,高师音乐教育要密切联系我国音乐教育尤其是中小学音乐教育的实际,实现从专业型目标向素质型目标的转化,以全面性、综合性、发展性作为人才结构和质量要求的准绳与尺度,通过音乐学科课程教学和艺术实践活动,激发学生热爱音乐教育事业的积极情感,加强学生理论知识和能力素养的培养,既要求学生掌握相关音乐知识,而且也要求他们了解音乐作品的历史背景以及技术处理手段,能够进行艺术性的加工和处理,以培养德才兼备、知识与能力并重、一专多能、全面发展的的、创新型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工作者。

(二)摒弃陈旧教育理念,彰显音乐教学的人本价值取向

音乐教育的主体或对象是人。作为一种属于人的艺术活动,高师音乐教育必须坚持人道的、人性的教育,正确阐释音乐与人的关系,揭示音乐的人本特性,确立以人为的价值维度,这既是现代教育的殷切呼唤,也是高师音乐教育的强烈诉求。在音乐教育中贯彻人本化教育理念,一方面,高师音乐教师要转变“无人的”、“非人的”的音乐教育观念,要以学生为主体,尊重、理解、信任学生,维护学生的尊严与人格,发展学生的个性,让学生在音乐教育中感受人文关怀,使高师音乐教育真正成为培养人、造就人和发展人的社会活动。另一方面,在教学中要坚持启发式、人性化的教学原则。高师音乐教师要摆脱急于揭示答案的师徒传授式模式,而是创造各种条件与场景,调动学生学习音乐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使学生认识音乐、体验音乐和感受音乐,培养学生对音乐的质疑精神与创造能力,以培养学生的综合音乐素养为己任。这就要求消解高师音乐教师的话语霸权,将话语权交换学生,让学生从绝对服从和盲目追随中解放开来,在充分使用自身话语权的基础上建构自己的知识与能力体系,推进学生自信、自主、自立能力的发展。此外,坚持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还需营造和睦、友善、宽松的音乐学习场所和环境氛围,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等等。

(三)优化课程结构,构建整合的音乐教材体系

要扭转高师音乐课程结构不合理、内容脱离实践的不良情形,需要优化教育类课程、基础类课程以及音乐学科专业课程的设计和安排,其一,要强化音乐教育类课程,增加普通教育学、普通心理学的教学科目,尤其是要依据高师音乐教育的实际,加强音乐教育学、音乐心理学、音乐教育心理学、音乐教学法等课程的教学。其二,拓宽包摄人文历史、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等领域的基础类课程,或是开设一些文学选修课程及艺术选修课程,或是依据文化传统、风俗习惯以及区域特色,或是编写乡土音乐教材,加大本土音乐和传统文化的开发力度,使之成为推动高师音乐课程改革的有益教育资源,满足或服务于整合化课程体系建构的需求。其三,要扩大音乐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课的范围,设计包括民族民间音乐、世界音乐史、西方音乐史、基础乐理、文艺作品欣赏、音乐美学、歌曲创编、节目策划、声乐、钢琴、视唱练耳、即兴伴奏等课程。通过课程教学,使学生拥有宽广的知识面和实践能力。此外,还要根据高师音乐教育的培养目标,依据实际需要恰当设置教育类课程、基础类课程以及音乐学科专业课程的比重,使之相互配合,相辅相成,形成一个整合的、贯通的音乐课程体系。要“调整音乐学科专业课程,将音乐表演、音乐技术、音乐学内容结合起来,构建以培养学生音乐文化素养和音乐教育素质为宗旨的综合化学科专业结构和育人环境。依据中小学课程标准所设立的四个教学领域,高师音乐教育应当有与之相适应的课程,即音乐审美类课,音乐表现类课程,音乐创造类课程,音乐与相关文化类课程,音乐教育类课程类。”[8]

(四)探索多元、多样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音乐学习的兴趣和探究愿望

从单一教师主导的注入式教学中解脱开来,需要高师音乐教师探索调动学生参与教学的方式以及师生互动的方法,激发学生对音乐教学的浓厚兴趣,使之积极主动参与到教学过程中,在获得愉悦感受的基础上展开思维的翅膀,发展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让音乐课堂教学真正“活跃”起来。为此,一方面,高师音乐教师要将教学视作师生通过活动向未知挺进的过程。为此,教师要摆脱单一的班级授课组织形式,创建有利于发挥学生主体性的教学场景,如通过教师讲解、学生自弹自唱、自编自演以及共同创作等多种教学手段,将小组学习、合作学习、对话教学、个别教学等教学方法有机地整合在一起,启发学生思维,引导学生独立思考,强化他们在音乐学习中的感性体验与独立见解,培养学生勇于展现音乐才艺和创新音乐的思维和行动,使学生进入“乐学”的状态,让他们体验到交流合作、集思广益和达成共识的愉悦感和幸福感,使教学活动成为师生共同享受快乐的艺术之旅。另一方面,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依据教学任务的实现程度以及学生的实际表现,不断进行自我反思,总结教育经验教训,促进自身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的提高,不断探索并掌握体现陶情、审美、凝趣、益智为一体的多媒体教学法、问题式教学法、探究式教学法等多元的、多样的教学方法。唯当如此,高师音乐教学才能成为师生互补共进、教学相长的动态的、良性的发展过程。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专业化发展水平

改变高师音乐教师师资力量薄弱的现状,提高教师的素养和水平,不断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需认真做好几方面的工作:其一,提高师德修养,树立优秀的师表风范。通过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自我教育,增强教师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的意识,消解教师职业倦怠现象,培养教师勇于开拓、乐于奉献、爱岗敬业、诲人不倦的高尚道德品质,充分发挥教师的示范作用,为学生作出表率,塑造良好的师德形象。其二,提升高师音乐教师的科研水平,以科学研究促进教学进步。要提升高师音乐教师的科研素质,并以此推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一方面,必须制定激励政策,充分调动教师从事科研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加强对科研课题、科研项目的规划和管理。同时,还必须充分发挥教研室的作用,教研室不仅要‘管’,也要‘研’,将教、研两方面有机结合起来。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教研室应有针对性地组织教师切磋科研体会,交流经验,充分挖掘潜能,确立相应的科研方向和科研选题。”[9]其三,要加大教师的聘任和培训力度,强化教师的音乐专业素养,严格锤炼师艺技能。在师资队伍建设上,要树立“请进来,走出去”的思维,一方面,建立和完善教师招聘和考核制度,对新进教师要严格把关,预防、杜绝师资招聘中的不问德才,用人唯亲的不合理想象,同时要加大人才引进制度,将道德品质优良、知识结构合理、业务水平较高的优秀人才纳入教师队伍。同时,要加强在岗音乐教师的考核制度,并将考核结果同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福利待遇、奖励补助挂钩,以此督促音乐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另一方面,要定期或不定期聘请国内在音乐教育、教学等方面有所造诣的专家、教授作报告和讲座,以此开阔音乐教师的艺术视野。此外,要通过在职进修或脱产学习等多种形式,选派音乐教师或是到国内访学、演出,或是到国外学习、参加学术会议,汲取国内外高师音乐教育积累的有益经验,不断提高他们的专业能力和教学能力。如此,才能打造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技艺精湛的优秀教师队伍,方可适应高师音乐教育改革和发展对师资队伍的需求。

 


 

 

 

 

〔参 献〕

[1] 高艳,金根山.高师音乐专业要重视和加强人文素质教育[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9):88

[2] 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指导方案》的通知[J].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2005,(03):33

[3] 崔永日王立东.对高师音乐教育若干问题的思考[J].中国音乐,2006,(2):160

[4] 李梅芳.对高师音乐教育培养目标定位的思考[J].大众文艺,2009,(14):151

[5] 金元宇.音乐教育教学方法初探[J].边疆经济与文化,2007,(12):140

[6] 岳悦,朱勇,涂龙.当前高师音乐教育的现状与反思[J].内江科技,2005,(5):45

[7] 王耀华.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教育教学改革的三边合力论”[J].人民音乐,2005,(3):33

[8] 姚莉莉,王晓平.宏观视野下的高师音乐教育课程改革[J].陕西教育学院学报,2003,(3):103

[9] 田军.加强高师音乐教师科研能力的培养[J].中国音乐教育,2005,(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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