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民族民间文化专业委员会名称及业务范围的公告
来源:中国文化信息协会 关键字:关于变更民族民间文化专业委员会名称及业务范围的公告 日期:2025-08-03 点击:1212
来源:中国文化信息协会 日期:2025-08-03 点击:1212
为适应文化事业发展需求,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分支机构管理,根据《中国文化信息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中国文化信息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网上)审议通过,决定对中国文化信息协会民族民间文化专业委员会名称和业务范围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原名称:民族民间文化专业委员会
变更名称:民族文化专业委员会
变更业务范围:(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工作、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文化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文化方针政策及民族政策法规;(二)组织民族文化领域的专家学者、工作者及机构,开展学术研究、理论研讨、田野调查、技艺传承保护及成果展示等交流活动,提升民族文化研究与保护水平;(三)面向民族文化行业会员及相关专业人员,组织开展继续教育、专业技能培训、传承人研修研习等活动,提升民族文化工作队伍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四)建立民族文化专业信息平台,系统收集、整理、研究、传播各民族优秀文化成果,促进国内国际间民族文化专业信息的交流与服务;(五)编辑并联系出版部门出版民族文化学术著作、普及读物、期刊及相关音像制品,利用多种媒介形式宣传展示民族文化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的优秀成果;(六)策划并举办面向社会的民族文化活动、展览展示、知识讲座、体验活动等,增进公众对民族文化的认知、认同与热爱,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七)完成协会交办的任务。
同时解除原民族民间文化专业委员会负责人陈月江主任职务,方杰常务副主任职务,王震副主任职务,贾建平秘书长职务。
特此公告。
中国文化信息协会
2025年7月30日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标注来源为“学术研究部”、“国艺展组委会”或“网络信息部”的所有论著、作品及艺术教育研究相关成果,均为本站管理单位及艺术与设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明确授权,不得进行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进行成果转化,请与本网校企合作服务部联系以获取协助。艺术与设计教育专业委员会致力于支持、尊重并保护原创,对于任何侵权行为,必将追究责任。对于经本网站授权使用的作品、教科研成果,请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明确标注来源及作者。凡本网站标注“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系转载自其他媒体,仅供非商业用途,旨在传播更多新闻信息及业界动态,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及版权来源负责。若您发现本网站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相关信息(联系邮箱:myfh201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