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院校、艺术教育研究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艺术教育改革创新发展,提高文化产业项目开发、评审等环节的科学决策水平,充分发挥高级专家在决策咨询及学术服务中的智力支撑作用,根据《国艺智库高级专家库管理办法》,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相关领域专家,通知详情如下:
一、征集范围
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学会、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的专家学者、负责人、高级行政(技术)管理人才。专家研究和从事工作主要包括文化发展、艺术教育、非遗保护、文化消费终端生产、文博管理、文化投资运营、文旅产业、文物保护等相关领域。
二、专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学术风尚和职业操守。
(二)热爱教育和文化艺术事业,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道正派,无不良诚信及社会信用记录。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相关领域连续工作八年以上,学术成果有一定影响力,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担任过副处级以上职务,熟悉国家教育方针,文化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方向、标准和技术规范,经验丰富,成绩突出的;或在业内有比较公认的实践经验,在所在专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认同度。
(四)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必要的时间和精力完成所委托工作。能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五)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三、专家权利与义务
(一)专家权利
1.独立发表意见和建议,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预。
2.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获得相关报酬及报销费用。
(二)专家义务
1.坚持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提出意见建议。
2.严禁违反有关保密规定,严禁泄露、剽窃、篡改、假冒、非法转让或利用他人成果和有关资料,严禁以智库专家名义从事与艺术与设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委派无关的事项。
3.参与研究和文化产业、艺术教育相关法规、规章、政策以及规划战略等;
4.参与文化产业和艺术教育相关项目的评审、评价、评估、评标、评奖及验收等工作;
5.为文化发展和艺术教育改革创新相关政策提供咨询,普及相关专业知识,开展交流、培训活动,发挥咨询、顾问和参谋的作用;
6.其他需要专家参与的文化和艺术教育相关工作。
四、专家管理
专家入库采取推荐、评审方式,各单位报送推荐的专家经综合评审无异议后进入专家库。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对因工作原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胜任相关工作的,由本人提出退出申请,经审核后可调整出专家库。对不再从事相关领域的研究和管理、不积极参与相关活动或有失职行为等情形的,将调整出库。专家库将根据空缺情况适时补充专家成员。
五、征集时间
专家征集长期有效,此次集中征集后,智库采取定期受理申请、集中审核的方式,每季度对专家入库申请进行审核。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博文 联系电话:15652625441
报送邮箱:12132672@qq.com
附件:国艺智库高级专家申报表
国艺智库学研部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