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综合新闻

深化公共艺术课程改革 推进高等学校美育高质量发展 ——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

来源:教育部    关键字:深化公共艺术课程改革 推进高等学校美育高质量发展 ——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    日期:2022-12-02    点击:460
来源:教育部    日期:2022-12-02    点击:46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高等学校美育教育教学改革,加强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近日,教育部印发了《高等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明确公共艺术课程是我国高等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中心环节,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对提高学生的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塑造健全人格,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和作用。
     《纲要》强调高等学校要坚持育人导向,坚持面向全体,坚持改革创新,构建面向人人的课堂教学和艺术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公共艺术课程体系,将公共艺术课程纳入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学生修满公共艺术课程2个学分方能毕业。
     《纲要》规定公共艺术课程包括美学和艺术史论类、艺术鉴赏和评论类、艺术体验和实践类等三种类型课程,课程设置要体现完整性、连贯性、系统性。要求高等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公共艺术课程推进机制,加强课程整体设计,规范教育教学活动。鼓励高等学校开发公共艺术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美育实践基地,积极培育优秀成果和名师工作室。落实高等学校公共艺术教材建设主体责任,做好公共艺术课程教材研究、编写、审定、使用等工作。
     《纲要》要求高等学校制定实施公共艺术课程工作方案,建立由校级领导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公共艺术教育教学部门具体实施的公共艺术课程工作机制。加强公共艺术教师队伍建设,公共艺术课程教师人数不低于在校学生总数的0.15%。建好配好满足教育教学和实践活动需求的场馆设施设备。

     《纲要》提出实施高等学校公共艺术教育自评和年度报告制度。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高等学校公共艺术教育工作的评价与督导指标体系,定期对高等学校公共艺术教育工作开展评估、督导。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非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




       声明:本网注明来源“学术研究部”、”国艺展组委会“网络信息部”的所有论著、作品及艺术教育相关成果,均为艺术与设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成果转化请联系本会校企合作服务部协助对接本会支持、尊重、保护原创,侵权必究! 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非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新闻和文化艺术信息,不对其真实性和版权来源负责。如发现本网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联系邮箱:myfh2017@163.com。

综合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