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综合新闻

教育部、国家语委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的若干意见》

来源:教育部    关键字:教育部、国家语委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的若干意见》    日期:2022-11-28    点击:671
来源:教育部    日期:2022-11-28    点击:671
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高质量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教育部、国家语委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的若干意见》

       近日,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教育部、国家语委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服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是第一个对高等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作出系统部署的文件。
      2020年,全国普通话普及率达到80.72%,实现了普通话基本普及的目标,高等学校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实现普及程度和质量的提升,需要进一步发挥高等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意见》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高等学校五大职能入手,对高等学校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高质量推广普及工作作出部署,提出了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主动融入推普助力乡村振兴和文化强国建设、积极探索推普服务社会应用和人民群众需求新手段等三大任务十项举措,并提出创新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体制机制等保障措施。
     《意见》的出台,将激励高等学校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在高质量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中发挥更大作用,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更好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坚实基础。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非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标注来源为“学术研究部”、“国艺展组委会”或“网络信息部”的所有论著、作品及艺术教育研究相关成果,均为本站管理单位及艺术与设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明确授权,不得进行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进行成果转化,请与本网校企合作服务部联系以获取协助。艺术与设计教育专业委员会致力于支持、尊重并保护原创,对于任何侵权行为,必将追究责任。对于经本网站授权使用的作品、教科研成果,请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明确标注来源及作者。凡本网站标注“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系转载自其他媒体,仅供非商业用途,旨在传播更多新闻信息及业界动态。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及版权来源负责。若您发现本网站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相关信息(联系邮箱:myfh2017@163.com)。

综合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