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综合新闻

关于防范以“家庭教育指导师”名义开展违规校外培训的提示

来源:教育部    关键字:关于防范以“家庭教育指导师”名义开展违规校外培训的提示    日期:2022-09-29    点击:752
来源:教育部    日期:2022-09-29    点击:752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全国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关于防范以“家庭教育指导师”名义开展违规校外培训的提示



      近期,发现有一些机构打着高薪旗号,招用“家庭教育指导师”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活动,严重扰乱培训市场秩序,误导社会公众,损害人民群众利益。为此,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全国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联合提示:

       一、家庭教育指导是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服务,重在宣传正确的家庭教育知识、帮助家长掌握科学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

       二、“家庭教育指导师”尚未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相关主管部门未颁发或授权颁发“家庭教育指导师”证书。

      三、“家庭教育指导师”不符合《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资质要求,不能招用为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教学、教研人员。

       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对象是成年人,以“家庭教育指导”等名义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类培训活动,属于违规行为。

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全国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2022年9月28日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非商业用途,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使用了您拥有著作权的作品,请主动与本网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网将及时处理。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标注来源为“学术研究部”、“国艺展组委会”或“网络信息部”的所有论著、作品及艺术教育研究相关成果,均为本站管理单位及艺术与设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明确授权,不得进行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如需进行成果转化,请与本网校企合作服务部联系以获取协助。艺术与设计教育专业委员会致力于支持、尊重并保护原创,对于任何侵权行为,必将追究责任。对于经本网站授权使用的作品、教科研成果,请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明确标注来源及作者。凡本网站标注“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系转载自其他媒体,仅供非商业用途,旨在传播更多新闻信息及业界动态。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及版权来源负责。若您发现本网站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相关信息(联系邮箱:myfh2017@163.com)。

综合新闻